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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义武副厅长在2016年全省PPP模式培训班上的开班讲话
来源: 徐州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11-03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2016年全省PPP模式培训班,这是继2014年以来,我省举办的第五次较大规模的培训。每一次的培训使我们对PPP的认识不断加深,每一次的培训使我们学习和掌握了更多的实施PPP项目的经验和方法,每一次的培训使我们更加坚定做好PPP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这次培训班,是在PPP工作已有一定的基础,PPP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背景下召开的,办好这次培训班,对进一步提升我省推广运用PPP模式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着极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了办好这次培训班,省厅金融处做了充分准备,按照注重实效的原则安排培训内容,既有专业机构人员的讲解,也有财政系统内部人员的介绍,特别安排了几个做的比较好的地方财政部门的同志现身说法,供大家学习借鉴。希望大家珍惜难得的培训机会,力争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下面,我就三年来我省PPP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目标要求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三年来全省PPP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14年以来,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借鉴国际经验,结合国内经济形势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要求,财政部牵头主导,各部委协同推进,在全国范围进行了一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供给体制和机制的一次重要创新变革,即通过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进市场机制、竞争机制来改善和优化传统的供给方式。PPP模式不仅拓宽了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的融资渠道,提高了公共产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是投融资机制、行政管理机制、财政管理机制的改革,更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一次体制机制变革。
    江苏作为首批试点省份,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按照“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的工作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探索推广运用PPP模式。三年来,我们大胆创新、迎难而上、循续渐进、注重实效,树立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下大的决心,创新举措,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坚持啃硬骨头,打攻坚战,以务实的作风,履行好PPP改革这一重大责任。三年来,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PPP理念深入人心、制度机制初步建立、PPP合作氛围更加浓厚、配套措施保障到位、PPP项目加快落地,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三年来我省率先建立PPP项目库并选择项目试点;率先实现PPP入库项目全省市县全覆盖;率先召开试点项目推介大会和网络推介会;率先组建PPP办公室和财政内部工作机制;率先出台财政对PPP试点项目的补贴政策;率先建立PPP咨询机构库;率先建立运营省级PPP融资支持基金并最早投放项目;率先建立PPP的工作网站,率先建立试点项目“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可以说,在全省范围,PPP模式已迅速从理论走向实践,从探索走向成熟,逐步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的新机制、新方式,成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动力、新举措,成为财政改革创新的“新亮点”和社会各方关注的“聚焦点”。用我们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努力,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省情的真正PPP模式发展之路。我省PPP工作得到了财政部的充分肯定,财政部分管部长先后两次专程到我省开展PPP工作调研,2015年我省在全国PPP模式推广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一)凝聚全省共识,倡导了先进的PPP理念和良好的PPP合作氛围。
    自推广PPP模式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把PPP不仅当作是一种融资模式,更是一种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来推动,力求转变全省各级政府、财政及其他职能部门、各类企业、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传统观念,积极利用各类文件、会议培训、汇报材料、媒体报道、推介平台、专门网站等渠道突出宣传PPP的先进理念。当前,总体来说,全省上下能凝聚PPP改革共识,社会各方面能理解、接受、认同PPP模式的正确理念,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按照PPP的契约理念、全生命周期的合作理念、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理念,形成了良好融洽的合作氛围。财政等政府职能部门能严格按契约规则办事,严格界定与市场的边界,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合理设计方案,合理分担风险,保证社会资本有盈利不暴利,切实履行监督评价职责,保证公共利益,真正实现激励相容的目标。全省PPP项目政府方面操作的规范性得到了财政部及全社会的认可,吸引了各类企业来参与我省项目,PPP项目市场繁荣、竞争充分。参与的社会资本方也能做到按照市场规则在平等协商、依法合规的基础上达成合作关系,合理承担风险,全程参与项目运作,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自身职责,确保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效率。
     (二)注重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全省PPP模式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精神和相关政策制度,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1号),以促进全省各级政府进一步重视PPP工作,加大力度在全省公共服务领域规范推进PPP模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同时根据财政部近年来出台的推广运用PPP模式一系列政策意见,结合江苏实际,省财政先后制定和转发了关于推进PPP模式的指导意见、规范实施PPP试点项目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推广运用PPP模式的意义、理念和规范要求,涵盖了PPP模式推广运用全过程的管理,为我省PPP模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严密、完整的制度保障。我省南京、徐州、镇江、宜兴、仪征等14个地区以市县政府名义出台了当地推广运用PPP模式的指导意见。
理顺工作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PPP协调管理机构。省编办正式批复省财政厅成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负责全省PPP的政策制定、推广运用、规划指导及项目管理等工作,建立由分管厅领导负责,金融处牵头,预算、经建、政府采购、绩效等相关处室单位参与的PPP工作协调会办机制,定期研究PPP工作。全省有 29个市县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领导小组,24个市、县在财政部门内部设立了PPP中心,抽调专人、充实力量,从组织机构和人员力量上保障PPP试点工作的正常开展。宿迁市、淮安市由市编办批准在财政局设立正科级编制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分别安排正式编制4人和6人,实现“专人、专责、专款、专机构”推广PPP工作。
    (三)主动申报筛选项目,建立全省PPP项目库和动态规范管理机制。
    自2014年以来,我省先后五次组织各市、县开展PPP项目申报工作,在新建、改扩建项目和融资平台存量公共资产中,按照PPP模式的适用领域和要求筛选项目,编制当地PPP项目计划,经本级政府批准后,报省财政PPP办公室审核汇总,省财政PPP办公室审查论证,并征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根据项目的公益性特征、PPP方案的合规性等条件筛选,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列入全省PPP项目库。在项目申报、筛选、审核过程中,我们坚持突出重点、存量项目转化优先,化解政府债务压力。截至目前,全省PPP项目库共有项目388个,总投资7615亿元,涉及交通、保障房(棚改)、环境治理、综合开发、旅游、教育、养老、医疗、污水、垃圾处理、综合管廊等17个领域,并全省所有市、县均有PPP项目入库,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入库项目市县全覆盖。
    我们建立了PPP项目动态入库申报机制,项目成熟的可随时申报,对所有入库项目均纳入财政部统一开发的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省财政PPP办公室定期发文向社会公布新增入库项目名单。时时跟踪入库项目进展,对每一个实施环节进行把关审核。要求每一个项目都要开展“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出具评审论证报告,编制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项目采购,采购信息须在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严格规范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各环节操作流程,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全省已落地PPP项目113个,项目落地率为29%,涉及项目总投资2198亿元,吸引社会资本1762亿元,项目平均合作年限为18年,社会资本股份平均占比为82%,化解政府存量债务118亿元,民营企业参与的比例高达49%,PPP模式的各项政策功能已得到初步体现。
    (四)坚持规范操作,精心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PPP试点项目。
    以项目为抓手,是确保推广运用PPP模式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近三年来,我省共发布三批省以上PPP试点项目139个,总投资3445亿元(扣除9个暂不具备条件实施批准退出试点的项目,目前共有试点项目130个,总投资3157亿元)。在试点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要求,规范试点项目实施,不断探索试点工作经验,对每一个试点项目按照“六大要素”进行管控,即: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同级政府批复同意项目方案、省级PPP办公室备案审查方案、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社会资本合作方。实践证明,通过采取省级审查备案和省级政府统一采购的方式,有力地保障了每一个试点项目的规范运行,及时有效纠正了一些地方不规范的做法,避免一些地方以PPP项目为名,变相扩大地方政府债务、搞明股实债、BT等行为。通过完善PPP项目方案,为地方政府节约投资、补贴近10亿元,并实现试点项目合作构架明晰、股权结构合理、定价调价机制科学、风险分配公平、社会资本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确保我省PPP试点项目质量较高。
    为了加快PPP试点项目实施,提高项目落地率,我们还建立了推进PPP试点项目实施四项工作机制,即: 一是政策资金帮扶机制。利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PPP试点项目进行相应的补贴和奖励。二是专人联络、定期报告机制。要求每个试点项目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省财政厅PPP办公室联络,每月终了后5日内向省财政厅PPP办公室报告试点进展情况。三是试点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对列入试点的项目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施落地的项目,将不再列入试点名单,取消已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四是定期督查和总结交流机制。省财政厅PPP办公室每年组织一到两次试点项目现场督查和总结交流,及时发现问题,促进相互学习,扬长避短,共同提高。充分利用省厅PPP网站、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等契机,及时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经验。
    三年来,省财政PPP办公室已先后多次深入到南京、徐州、苏州、常州、南通、泰州、盐城、扬州、镇江等地对试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督导,全面了解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思路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解答地方提出的疑问,纠正一些不规范的做法和行为,要求切实履行财政职能,严格规范流程,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推动试点项目有序实施、尽快落地,精心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真正PPP模式。
    一些市县财政部门的同志能够在PPP项目特别是试点项目的操作中深度介入,不仅能较好地掌握PPP的政策制度,而且能全面地熟悉项目情况,有效发挥财政管理职责;不仅牵头做好项目的入库筛选、评估论证、流程把控等工作,而且在方案设计以及融资方案、政府采购、定价调价、财政补贴计算和安排、风险分担、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把关,提出实质性的意见,为试点项目的推进发挥了主导作用。
    截至目前,省以上试点项目中,已有40个试点项目实施落地,总投资1131亿元,其中:吸收社会资本833亿元。当期试点项目落地率达到47%。落地项目的平均合作年限达到20年,社会资本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平均为6.1%,通过招标节约投资额27.99亿元,年节约运营补贴4.08亿元。
与此同时,我们积极组织申报财政部示范项目,先后三批共有28个项目入选,总投资达848.95亿元(第三批有14个项目,投资262.75亿元)。
    (五)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构建财政支持PPP模式机制。
    三年来,我们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参与PPP项目的有效方式,逐步构建了财政支持PPP模式的机制:一是对列入省级以上试点的PPP项目,由省财政给予一定的前期费用补贴,以调动PPP项目试点单位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已安排三批共计6420万元的补贴。其中,对今年入选的57个省级试点项目,我厅已下达补贴资金2820万元。二是将各项财政承诺、政府付费和缺口性补贴列入本地财政年度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确保政府按期履约。三是成立了由财政发起、社会资本参与的省级PPP融资支持基金。四是于今年6月出台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25号),明确对于列入部、省试点示范的PPP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规范实施落地的,省财政将按社会资本方出资的资本金金额的1%~5%给予奖补,从今年起兑现,单个项目最多可获得省财政2000万元的奖补资金。8月份,我们已经下发了2016年度奖补资金的申报通知,目前正在对各市、县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及时下拨奖补资金,并明确省级奖补资金可与财政部的奖补资金同时享受。同时,鼓励现有的财政专项补贴资金优先支持PPP试点项目,有效调动各地各部门推广运用PPP模式的积极性。
    南京、宿迁、无锡等地财政也研究制定了对当地PPP项目的专项奖补支持机制。南京市设立了市级财政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对列入市级以上PPP试点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前期费用补贴,可用于项目前期开发、聘请咨询机构等费用补贴;并按照项目投资规模,给予50-150万元不等的落地奖励扶持,可统筹用于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各项财政支出等。宿迁市为保障项目的规范运作,2015年、2016年市财政分别设立200万元、300万元的PPP专项资金,对项目咨询、专项调研和方案编制等方面及时补贴,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无锡市也设立了PPP奖补资金,包括对各区推进PPP模式的综合奖补资金和对落地的PPP项目的奖励资金等。综合奖补资金,主要根据PPP工作推进情况、各区PPP项目投资额全市占比、各区PPP项目个数全市占比等因素确定奖补额度;项目奖励资金,对列入财政部示范的项目奖励200万元,对列入省PPP项目库的奖励150万元,对有效化解政府存量债务的项目,在此基础上再奖励50万元。
    (六)PPP基金落地运行,撬动金融资本为项目做好综合金融服务。
    2015年,我省率先在全国组建了规模为100亿元的江苏省PPP融资支持基金,其中:财政出资10亿元(省财政2亿元,市县财政8亿元),社会资本出资90亿元。制定了《江苏省PPP融资支持基金实施办法》、《基金章程》等规章制度。基金由政府主导发起,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引进专业团队管理,通过股权、债权等多种形式,按市场化方式运营,对省内PPP项目融资增信支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江苏银行、交行、浦发银行、建行、农行5家合作方,成立五只规模均为20亿元的子基金。江苏信托等5家专业团队中标成为五个子基金的管理人。去年底前,基金的出资协议、合作协议、相关的委托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书均已签订,五支基金主体正式成立。
    今年初基金正式运作,投资对象为省内的试点或入库PPP项目,要求项目已招选到投资者,项目公司成立且各项合规性手续完备,每个项目投资不超过4亿元。由基金管理人完成尽调报告提交项目评审会评审,投票表决。截至目前,我们已召开基金审委会11次,正式通过投资项目13个,基金投资34.35亿元,带动项目总投资达616亿元,且5支子基金都有项目过会。PPP融资支持基金的投入,为PPP项目的融资提供了增信支持,吸引了更多的社会资本关注,也为PPP项目降低融资成本奠定了基础。
    为推动基金投资项目尽快落地,我们于9月底召开了由全体基金出资人、管理人参加的江苏省PPP融资支持基金工作推进会。会上总结了各子基金投资情况,分析了目前基金投放存在的问题,并做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当前,基金正在进行贷前调查的PPP项目有16个,预计投资33.08亿元。根据年初省政府设定的年底前基金投资50亿元的目标,我们将任务分解到每一支子基金,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投资。
    (七)建立公平竞争机制,推动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
    我们高度重视民营资本参与PPP工作,广泛吸引民营企业积极参与PPP项目投资。通过新闻媒体、政府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宣传和解读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有关政策,对PPP项目信息进行充分的披露和公开,项目推介会均邀请了各类民营企业代表参加,将一些重点民营企业的信息收录到省PPP网页专栏,有效提升了民营企业参与项目的积极性。在PPP项目采购资格预审方面,合理把控企业参与资格条件,防止因企业规模等条件设置标准过高而将民营企业排除在外,充分给予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平等机会。在PPP方案制定、审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严格做好项目责权利分配、完善价格调整机制,保证社会资本有盈利不暴利,营造公正诚信的合作环境,增加民营企业参与的信心。
    目前,全省已落地实施的113个PPP项目招选的社会资本为民营企业的有55个,占已落地项目数的49%,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总投资681亿元,占已落地项目的31%。中标的民营企业中,有本地企业,也有外地企业,如江苏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浙江金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八)搭建推介平台,创新方式,扩大PPP试点项目的影响力。
    为打造一个良好的交流对接平台,广泛吸引国内外各类企业参与我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运营,2014年、2015年先后两次从项目库中筛选了82个项目作为省以上试点项目,总投资达到2216亿元,两次召开了规模宏大的试点项目推介大会,邀请省内外社会资本、金融机构进行交流对接,搭建合作平台,现场参会企业达到800多家。并积极对接世界银行及国际金融公司等国际机构,新加坡、香港等地的PPP考察交流团,以及各类跨国企业、央企、民企等,为我省项目公开选定投资方牵线搭桥,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
    今年,我们在已成功举办两届现场PPP试点项目推介会的基础上,创新方式,在全国首次采取网络新媒体平台推广介绍我省2016年PPP试点项目。网络推介活动于2016年9月28日在江苏省新闻门户网站——“中国江苏网”和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的新闻手机客户端——“交汇点”同步上线。通过此次网络推介活动将吸引更多理念先进、技术专业、管理科学的优秀社会资本合作方融入到我省PPP试点项目,营造合作共赢的良好氛围。
    徐州、宿迁、盐城等地也先后举办了PPP项目大型推介活动。2015年10月21日,徐州市政府主办的全省首家市级层面的PPP项目推介大会召开,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省财政厅分管领导出席并致辞,推介会公开推出45个PPP项目,总投资额1420亿元,各类客商500人次参会,现场签约达93项,签约项目投资额超800亿元。今年,宿迁市、盐城市也召开了PPP项目推介会,公开向社会分别推出了44个和50个PPP重点项目,总投资475亿元和680亿元,涵盖各种行业领域,吸引了几百家海内外知名企业参加,现场气氛热烈,合作氛围浓厚,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九)构筑各方支撑,营造PPP改革的良好环境。
    为了给全省的PPP项目提供技术和环境支撑,我们还积极在宣传培训、专家服务、课题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在省财政厅官网上设立了“江苏PPP”专栏,发布我省PPP的工作动态、政策制度、项目信息、采购信息、合作方、咨询机构信息以及经验介绍等内容,通过网络平台加大宣传和推进力度,PPP栏目的设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点击率不断攀升。同时,新华日报、中国财经报等纸质媒体及各类网络平台均有对我省PPP工作的相关报道。各市县也加强对PPP的宣传工作,徐州市骆马湖水源地及原水管线PPP项目的典型案例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财政部官方网站等整版宣传报道,在2016年4月中国财政学会 “中国PPP沙龙”作典型介绍。
    二是建立PPP模式咨询机构库。省财政先后两次通过省政府采购平台选择了33家知名度较高的咨询中介服务机构进入省PPP模式专家机构库,为我省的PPP项目提供指导评估、方案制定、咨询顾问等专业服务。
    三是全面组织开展培训。为提高全省财政干部管理PPP工作的能力,省财政厅先后五次举办了全省范围的PPP专题培训和项目操作培训,推广PPP理念,讲解PPP制度,传授PPP操作方法,提升了财政干部做好PPP工作的能力水平和业务素质。许多市、县也组织开展了培训活动,南京、淮安等市政府以及部分县政府还专门举办了由市、县长、部门领导参加的PPP培训班,高规格、多层次、全方位开展PPP知识普及和宣传。
    四是组织开展前瞻性PPP模式课题研究,总结经验,用理论指导实践,2014、2015两年分别形成了两篇研究报告,报送财政部及省委、省政府,两篇研究报告均得到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我们申报的《基于PPP模式的江苏省公共投融资机制创新研究》还列入了2016年度江苏省“软科学”研究计划。
    回顾三年来我省推广PPP模式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改革创新是我们推广PPP模式的强大动力;迎难而上是我们在推广PPP模式中不断前行的重要支撑;循序渐进是我们在推广PPP模式中始终坚守的基本遵循;务求实效是我们在推广PPP模式中一以惯之的最大追求。今天,我们之所以能取得PPP改革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财政部的悉心指导,得益于我们有一个团结协作、勇于拼搏的PPP工作团队,也得益于各市县财政等部门及专业机构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我代表省财政厅向大家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PPP模式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推广运用PPP模式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我们也不能盲目乐观,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顶层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法律保障缺失,当前PPP立法还处在调研起草过程之中,虽有较高级别的国办发[2015]42号文件,但法律层级不够,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对自身权益的保障还存在一定的担忧,不利于调动更多民营资本的积极性。二是国家部委之间多头发文推动PPP模式,政出多门,各行其是,不仅影响了PPP的统一性、权威性、公正性,也造成行政成本增加,工作效率低下,给基层部门执行造成一定的困扰,甚至容易形成内耗。三是对PPP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的规定。PPP模式采取SPV公司模式建设和运营,会增加一部分的税收负担,造成政府的支付义务会有所加大;存量项目采取TOT模式会涉及两次资产和经营权的移交,移交过程需要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数额相当可观。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也是影响PPP模式推进的重要因素。
    (二) 思想认识不到位,推广进度不平衡,工作效率不够高。有的地方把PPP模式单纯地看作是一种融资方式,没有从体制、机制创新的高度去认识,因而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不大。无论是政策制度的出台,工作机制的建立,还是入库项目、试点项目、落地项目的数量在全省都处于落后的位置,造成了PPP工作发展极不平衡的状况,形成了北快南慢的格局。现在进度快的地方与慢的地方相比,已经形成了明显的差距。有的地方有试点项目,但迟迟落不了地,遇到困难束手束脚,遇到矛盾无能为力,造成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效率不高。
   (三)少数地方借实施PPP项目为名,搞变相融资。有的项目一经批准入库,便以PPP项目的名义找某些金融机构直接融资建设,继续增加地方政府债务。有的项目既想要PPP头衔,享受PPP的待遇,又不想按PPP规则办事,人为指定社会资本合作方,热衷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的则将BT项目包装成PPP项目,将一般的招商引资项目等同于PPP项目,存在着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这些现象败坏了PPP名声。
    (四)有些地方存在PPP管理机制不畅的问题。去年,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1号),要求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调工作机制,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推动PPP项目落地实施,也明确了财政部门牵头的协调机制。但到目前为止,仍有不少地方既没有出台政府的文件,也没有建立政府层面的协调领导小组,财政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职责定位不清、工作机制还不明确,直接影响了PPP模式的推进和试点项目的实施。
    (五)财政等部门的履职能力相对薄弱。一些地方财政、职能部门、实施机构对PPP模式的主要特征、核心内涵、政策制度研究、了解、掌握不够,工作流程不清楚,既缺乏真正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人员,又缺乏PPP项目运作经验,操作能力相对薄弱,甚至将PPP的事项完全交给咨询机构去做,对咨询机构提交的方案说不清,道不明,更谈不上对项目方案进行审核把关,不能正确履行财政部门牵头管理PPP的职能。
    (六)库内咨询机构水平参差不齐,咨询服务机构尚不能完全适应我省推广运用PPP模式的要求。PPP模式本身操作复杂、专业性强,对于项目财务测算、风险分配基本框架、项目运作方式、投融资结构、回报机制、监管框架、采购方式选择等方面要求高,这些都有赖于专业机构的专业设计、精准测算和咨询服务。但在实际运行中我们发现,少数库内咨询机构肓目扩张业务,对人员素质、专业水平提升不足,对PPP模式的政策制度学习掌握不够。有些PPP项目方案粗制滥造,照搬照抄,质量低下,有的是具体业务人员责任性不强,方案中出现明显错误;有的业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丧失公正、公平立场,存在着利益倾斜的现象;有的机构收费过高,造成一些项目前期成本过大。
    以上这些问题,有的发生在部分地方,有的则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这些问题的存在一经阻碍了我省PPP模式的全面推进,影响了PPP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确保中央推广PPP模式的大政方针政策在全省各地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确保我省推广PPP模式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三、下一步的目标任务
    推广运用PPP模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政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化解政府债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工作目标的客观要求,推广运用PPP模式进展情况已被列入当前国务院、省政府重点督查工作之一,各级财政为督查的牵头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推广运用PPP模式的重要性、全局性、战略性和紧迫性,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克服等待观望、被动保守思想,消除可做可不做的无所谓态度,转变不作为、慢作为的懒政作风,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改革的合力,按照中央和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扎实推进PPP的各项工作。
    (一)要进一步理顺全省PPP管理机制,把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完备的制度机制是管全面、管长远的根本所在。目前还没有出台当地政府关于推广PPP模式指导意见和没有建立PPP协调领导小组的地方,要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到位,各地财政部门要积极向政府领导提出建议,拿出方案,尽快建立由政府牵头主导、财政牵头、各部门参与的协调领导小组,同时各部门、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要明确,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财政部门要会同各职能部门在PPP的目标任务、规范落地、探索创新、跟踪评价、机制保障等方面抓紧抓实抓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找到本地区PPP模式推进中存在难度的主要矛盾,盯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找准着力点,选好突破口,要在攻坚克难、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二)要进一步加大PPP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提出的两个“强制”工作要求。财政部刚刚出台的《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提出在中央财政支持的公共服务领域,可根据行业特点和成熟度,探索开展两个“强制”试点。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现金流稳定,PPP模式运用较为广泛,操作相对成熟的领域,新建项目要“强制”应用PPP模式,中央财政将逐步减少并取消专项建设资金补助。在其他中央财政给予支持的公共服务领域,对于有现金流、具备运营条件的项目,要“强制”实施PPP模式识别论证,鼓励尝试运用PPP模式。财政部两个“强制”的推出对推广运用PPP模式提出了更加明确、更加具体、更加严格的要求。目前,我省各市县PPP工作开展程度不一,有的地方项目数量较多,覆盖领域也比较全面,也有少数地方这项工作处于刚刚启动的状态,只有入库项目还没有试点项目。所以下一步我们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PPP工作开展较慢的地区,财政部门应主动作为,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公共服务领域新建项目,按照两个“强制”要求积极筛选项目进行识别论证,从适合的、成熟的领域开始,找准突破点,切实把这项工作抓起来。
   (三)要规范PPP项目实施,加快试点项目落地。目前,从全省看PPP项目的落地速度还不够快;对于地方来说,项目入库或选作试点仅仅是个开始,各地应对已列入试点的项目,尽快进入实质性的方案设计、评估测算、项目采购等程序,严格规范操作,抓住难点重点环节,清除各方阻力,确保按时推进。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要重点对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两个“评价”、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合作构架、收益分配、风险分担、定价调价机制、投融资方案、退出机制、绩效监督、招选合作伙伴的采购方式、竞争点、合同签订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实施,确保PPP项目方案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财政部门的的同志一定要全过程参与,层层把关,决不能当甩手掌柜,分管局长、科(处)长对经你们签字盖章的项目要了如指掌,清清楚楚。
    从前一阶段实践的情况看,在PPP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要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规范,一是在项目采购资格预审阶段,不要设置过高的门槛,防止把民营资本拒之门外,以免造成负面影响;二是在项目风险合理分担方面,要避免由政府部门全部承担风险的现象;三是在财务测算方面,采购上限的投资收益率要处于全省的合理水平,要综合考虑不同行业的平均收益水平以及当前资金市场的平均成本水平,力求为政府节约财政资金等。
    (四)各地财政部门要全面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兑现各项承诺。目前,省财政将重点抓好两件事,一是首批奖补项目的兑现。预计在11月中旬1个亿的奖补资金可以落实到具体项目。二是抓好PPP基金的投放。此项工作也在紧锣密鼓进行之中,我们确保年内投放规模达到50亿元,希望符合条件的PPP项目都来申报。各地财政部门要重点管好PPP项目的运营补贴、经营收费权和其他支付对价等涉及财政资金的问题,应加强对项目中政府资本金、后期运营补贴及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评估并控制PPP项目中的财政承诺。对项目的财政补贴应以项目运营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综合考虑产品或服务价格、建造成本、运营费用、实际收益率、财政中长期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从“补建设”向“补运营”逐步转变,建立动态补贴机制。并对已承诺的支出纳入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中统筹安排。已出台奖补办法的地方财政要按文件规定及时兑现,信守承诺。
    (五)发扬刻苦钻研和埋头苦干精神,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于我们财政部门的大多数人来讲,PPP还是新生事物,大家都缺少这方面的实践经验。为了切实做好PPP的实施与推广,一方面,我们要有知识不够用的危机感,抓紧学习钻研PPP相关知识,对财政部、省财政厅出台的关于PPP的相关政策制度,大家一定要认认真真组织学习,吃准吃透精神实质,并借助咨询机构、评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设计院等专业组织的力量,提高我们的专业水准,尽快在财政系统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PPP政策和业务的专业型干部;另一方面,要善于实践,抓出真正的PPP项目来,在实践中增长知识才干,扎扎实实做下去、见成效。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用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丰富理论,不断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逐步形成有利于PPP模式发展的制度安排,建设有利于PPP市场规范、透明、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这次培训,就是一次很好地学习、提高过程,我们既安排了操作流程、方案设计、法律实务等知识,又有实际案例的介绍,充分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要求,希望大家抓住这一难得的培训机会,更多地认识和了解PPP,为PPP项目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进一步规范PPP项目中介咨询机构的服务行为,提高质量,降低收费水平。咨询机构要加强专业人员力量,增强责任感。对于PPP项目来说,咨询机构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扮演了项目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角色,方案设计的合理与否、符合政策与否、财务测算的合理与否、合同条款设计的科学翔实与否、采购操作流程规范与否,等等,这些都会影响到项目后面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持续运作,影响到政府项目的合规合法,影响到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影响到财政支出的安排等。所以咨询机构人员一定要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性、增强责任感,严守职业道德,为我们的每一个项目都能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中介机构要坚持合理收费的原则,做到服务质量与服务价格的有机统一,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切实为PPP项目提供质优价廉的中介服务。对于做的比较好的咨询机构我们要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对业务素质比较差,连续两年未从事咨询服务业务的机构,我们将适时调出PPP咨询机构库。
    同志们,我们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回顾过去三年的PPP工作,我们感到骄傲和自豪,展望明天,前途光明,道路曲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上下一定要振奋精神,齐心协力,勇于担当,大胆创新,求真务实,团结拼搏,我们一定能够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江苏PPP工作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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