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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集江苏省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作(PPP)专家的公告
来源: 徐州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5-16

 苏财金〔201853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1号)、《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管理办法》(财金〔2016144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意见》(苏财金﹝201792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各领域专家资源,发挥专家技术优势,保证PPP项目评审、督导、跟踪、调研等活动的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助推江苏PPP项目规范实施,引导PPP模式健康、有序发展,江苏省财政厅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PPP专家,建立江苏省PPP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地履行职责,积极、独立地开展相关工作;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PPP相关行业(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执业律师等相关资质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熟悉PPP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按专家库专业划分在特定领域方向具有专长;

  3.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能胜任入库专家有关的各项工作;

  4.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从业记录;

  5.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上、65岁以下(其他条件突出者可考虑放宽),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应工作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具体条件

1.原则上专家所属单位应在江苏境内存续两年以上。

2.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研究机构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理论素质,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近三年出版过PPP相关专著,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过PPP方面论文,或具备其他能够体现PPP专业能力的资质条件。

3.在专业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担任该机构中级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同等职级,近三年至少参与过三个PPP项目的咨询、审计、财政监督检查、法律咨询等鉴证业务或相关服务。

4.在金融机构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担任该机构中级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同等职级,熟悉PPP项目融资政策、工具和实务操作,熟悉PPP项目的财务测算和风险管控,了解PPP项目的全流程管理,近三年至少参与过三个PPP项目的融资服务。

5.在从事PPP项目投资的企业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担任该企业中级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同等职级,近三年至少参与过三个PPP项目,熟悉PPP项目管理。

6.在江苏省内财政、行业管理等政府部门、单位任职的,熟悉财政预算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资产评估、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会计管理等专业知识,熟悉PPP的相关政策,熟悉PPP项目的评估论证,了解PPP项目全流程管理,近三年至少参与过一个PPP项目的实施。

二、入库专家职责

入库PPP专家受省财政厅委托参与PPP相关政策制定、课题研究、项目筛选评估、质询论证、督导调研、案例编撰、业务培训等工作。可受地方政府、社会资本方等委托参与PPP项目相关方案设计、评估论证、人员培训、政府采购等工作。

 三、征集方式

 本次专家征集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鼓励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自愿报名。

四、征集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510530日(以收件日期为准)。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PPP专家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江苏省财政厅,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609室。电子材料发送至jsczpppzjk@163.com

(三)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江苏省PPP专家报名表》(见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江苏省PPP专家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本人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复印件、执业资格复印件、公开出版物或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公开出版物需复印封面、目录及封底,并能清楚显示著者和ISBN号码,发表文章需复印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相关项目合同的首页及签字页复印件、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等,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需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客观描述专家的专业能力。申报者需出具承诺书(见附件2)。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风、夏力;025-8363311483633118

  附件:1. 江苏省PPP专家报名表

           2. 承诺书

 

 

江苏省财政厅

2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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