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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处加强单位涉税收入管理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07

   为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房屋租金收入等涉税收入管理,国库处、支付中心分别邀请市建行、市交行及市工行等三家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国(地)税征收机关召开座谈会议,配合综合处、治税办,对扣缴税款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流程等进行前期调研,重点做好纳税收入账户管理工作。

   为方便纳税申报及缴纳税款,国库处、支付中心商三家代理银行,积极拓展零余额账户功能,把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作为税收征收机关扣缴税款专用账户。要求有关预算单位每季度(月)申报纳税期间,要保持部门经济分类“30240税金及附加费用”科目对应的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有足够缴纳税款的额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及操作顺序,办理纳税申报、税款授权支付及提交纳税申请事项,确保征收机关顺利完成税款扣缴工作。(国库处  王前)